2008年5月10日徒步王家岭.龙头水库约伴 !!!!
- 作者:灯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1、本次采用预交A费(每人10元)的形式 ,人员限定:暂不限定 交费地点 :颍河户外 俱乐部
2、 出行时间:5月10日(星期六)早上5.30点集合 , 6点准时出发。【坚决不等迟到者】
3、 路线: 王家岭______大红寨_______龙头水库
4、 出行地点:梅园酒店门口
5、 约伴人:忽悠任生 肖遥游 电话:8111699
6、 强 度:低、 难 度:中下
(本次线路18公里左右)
7、 风景指数:☆☆☆☆,一路上山青水秀,请大家多带相机、DV,打尽一切美景!!!
8、 日程安排:
时间一天,如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因素,约伴人有权取消或改变计划。约伴人有权拒绝他认为不合适的山友参加(不需要解释理由)。
9、 所需装备:
双肩背包、登山鞋、登山绳, 手杖、饮用水3升左右,带中餐一顿。
【友情提示】请出行人带上备用衣物及营养小食品,喜欢酷的带上太阳镜、花帽子等。
常用药品:氟哌酸.APC.头孢.仁丹.藿香水等。
10、 注意事项:
活动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因为户外活动具有相当的危险性,在参加时请注意安全,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义务有充分考虑。每一位出行人员请首先必须参看和遵守《颍河户外公约》。
谢绝18岁以下参加户外;要有自我安全意识;不能遵守《颍河户外公约》者严禁参加。
特 别 声 明:
1、户外活动属于自助出行活动,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其他所有成员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2、没有团队精神、没有组织纪律、没有环保意识的谢绝报名。
3、当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伤时,团队的其他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永久损伤,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
4、团队中的任何一个队员应该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些活动,活动自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参加活动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个人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及刑事责任,自己负责。
我们的目标――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快乐旅程中
我们的口号――健康向上,亲近自然,融入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
本次报名时间截至到5月9日12时!
其它不尽事宜请参照<禹州颍河户外公约>,按报名顺序上车.拒绝未成年人参加。
帖子地址:
http://bbs.hnhw.com/thread-84779-1-1.html
(文章录入:灯塔 责任编辑:灯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