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天曼景区停车场 5万元现金物品被盗

来源:网络媒体 发布:2015年06月18日 作者: 人气:893
2013年7月6日,郑州一位张先生携家人到内乡县宝天曼景区游玩,将车停在景区停车场内,4个小时后发现放在车内的14400元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不翼而飞。

  日前,郑州一位张先生携家人到内乡县宝天曼景区游玩,将车停在景区停车场内,4个小时后发现放在车内的14400元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不翼而飞。警方调取停车场监控录像时,不料监控无法显示。游客认定车内物品被盗和景区有一定关系。


 



  监控失灵 停车场5万元现金、物品被盗


  7月6日下午2点50分,郑州的一位张先生驾驶奥迪A6来到南阳市内乡县宝天曼峡谷漂流景区游玩。大约6点50分,张先生和家人回到停车场,打开车门发现放在车内的14400元现金,两个LV包、4个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均不翼而飞。


   发现被盗后,张先生及时报了警,内乡县七里坪乡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据张先生介绍,他的车窗和门锁没有明显被损坏的痕迹,民警经过勘查初步认定:遥控器截留作案。


   张先生说,被盗的现金和物品价值约5万元。民警调取停车场监控录像时,监控无法不显示。七里坪乡派出所刘指导员建议景区和张先生协商解决,宝天曼景区办公室薛主任和公司一位李姓副总经理当天答应会尽快处理。


   等到第二天天黑,张先生也没得到宝天曼景区对此事的处理结果。直到目前,也未与张先生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游客】

有监控有收费 照价赔偿


   景区开始表示协商,但后来态度越来越恶劣。张先生气愤地说:“我的车停在景区停车场,景区在停车时就收取了20元的停车费,就有义务为车主保管财务。”


   张先生对景区停车场监控失灵表示怀疑:“其它都有监控,为什么停车场监控不显示?我怀疑被盗和宝天曼景区有一定关系,他们必须照价赔偿。”


【景区】

被盗现金和物品难以认定


   对于张先生景区停车场车内现金、物品被盗,记者电话采访了南阳宝天曼景区。


   办公室薛立军主任说,景区在此前一天排查时就发现停车场监控录像出了故障,只是未来及检修。


   据薛主任介绍,宝天曼景区停车场已经外包给个人,张先生报警当天下午景区就和停车场老板沟通,停车场提出赔偿张先生一千元现金,但被张先生拒绝了。


   薛还表示,张先生的车辆没有明显损坏的迹象,被盗现金及其它物品也无法核实,因此,只有等待警方破案。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七里坪乡派出所,刘指导员说,此事已经立案,目前案件已移交刑警队,派出所配合调查,有可能在近期破案。


律师说法:


   游客车辆在景区收费停车场被盗,景区是否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宁明义主任律师。


   对此,宁明义认为,宝天曼景区收费停车场游客车辆被盗这件事,车主损失应当由停车场承担。因为当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并交纳停车费后,停车场与车主之间就已经存在了一种保管合同关系。


  “保管人的责任就是对整个保管物进行保管,即对整个车辆以及放在车内的财物都具有不可推卸的保管责任。车辆在保管期间被损坏,车内财物被盗,属于停车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保障安全的义务。”宁明义说,根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停车场应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实施盗窃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追偿。

 


 2013年08月06日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