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 发布:2016年01月20日 作者:河南省人民政府 人气:5131
2011年7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 〔2011〕61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以上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B理有关责任保险。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园每天要安排固定时段向健身公众开放,露天体育场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五)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做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建立投入和激励机制,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体育部门要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费用,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业务交流、表彰奖励和必要的工作补贴。切实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全省每年发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4000人。积极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健身指导职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为全民健身服务。

 (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和志愿服务活动。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形成一市一品牌、一县(市、区)一特色、一乡镇(街道)一亮点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定期举办全省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大(中)学生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健身竞赛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七)不断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技术健身指导。依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各类综合性体育中心,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网络,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引导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八)做好信息、科研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充分发挥体育科研机构和院校的作用,加强全民健身科研工作,研制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科普图书、音像制品,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公民健身素养。借助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对全民健身的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划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责成体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组织实施。

 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成效评估。县级以上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